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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上级拨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负责校内各单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7、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处室为二级管理机构,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由李姗、李卫华同志负责台帐管理,关勤、梁建坤同志负责实物管理,安排梁建坤为专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物资管理人员每半年向总务处报一次库存情况,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的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总务处负责全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各类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和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二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处室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 采购制度
第五条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  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处室按工作、教学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报总务处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第七条  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教务处管理,由使用科组向教学处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总务处综合平衡报主管校长审核。
  2、各处室对本处室近期所需的行政设备、设施等提出申请,由总务处综合平衡后报主管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各处室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经总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核后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星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大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按照依法管财、民主理财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合理使用,执行集体审批及财务公开制度。
    5、单位一次性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总务处主任报主管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3000—30000元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30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须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并报市教育局领导审批;凡是符合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6、是强化学校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按规定成立由行政、工会、教职工代表等5人组成的学校理财小组,全面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工作人员在财务审核中,不能简单的就开支审开支、就发票审发票,加强和改进对一些大额资金、重要经费支出的审核监督;做到学校经费的使用让全校教职工明了和参与决定,增加学校经费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民主理财和公开监督,加强财务事前、事后监督和事中控制。
    7、是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我校坚持把制度建在前,即使是学校的小修缮、简单维修也做到有预算有审批,凡是3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项目都上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要坚持项目立项先审批后建设,资金按规定申请和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和效益的原则,实行使用和管理责任制,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把资金运作规范好,把有限的经费使用好、管理好。在实际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确因特殊情况,需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  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入库即入帐"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个人必须及时到总务处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一式两份(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各一份)。
    第九条  学校财务人员凭符合要求的资产验收合格报告和合格的票据,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   财务人员和校产管理人员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  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 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  各处室对其使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处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  各处室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处进行统一调剂,总务处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
  第十四条  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处室办理设备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处室、总务处和校产管理员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  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总务处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第十六条   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  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2、总务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  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  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学校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做好上报工作。
  第二十条  总务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核。
 
                                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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