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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歌唱祖国,点燃梦想”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举办“歌唱祖国,点燃梦想”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为了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提高艺术修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七一”来临之际举办“歌唱祖国,点燃梦想”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主题
    参赛曲目以歌唱祖国,点燃梦想为主题,以反映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为主要内容。
   (二)比赛方法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8日选手到团支书处报名,各班团支书将本班的参赛选手名单、参赛曲目集中后报至学校广播站205室。
   2.预赛时间:2014年6月上旬
   高一年级预赛程序将按照歌手班级顺序一清唱方式进行,取前二十名进入复赛,高一年级复赛时间:2014年6月上旬,届时取前十名进入决赛。
   高二年级预赛程序将按歌手班级顺序以清唱方式进行,届时将采用现场淘汰制取前十名进入决赛,不再进行复赛。
   3.决赛时间:2014年6月下旬(晚上)
  (三)地点安排
预赛清唱在教学楼204、208教室进行;复赛在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进行,决赛在学校新建的舞台。
  (四)评分标准
满分10分,其中包括台风1分。服装1分,口齿1分,内容2分,音质2分,音准3分。
  (五)奖项设置
根据选手得分情况,对前十名授予“十大歌手”第一名、第二名、……第十名的称号,并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奖励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广泛,活动效果突出的班级。
 
                                                德育处、团委
                                               2014年5月28日
 
附:
湛江市爱周高级中学“歌唱祖国•点燃梦想”活动——校园十大歌手评分标准表
 
选手编号 歌曲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不健康歌词 音色音质满分为4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演唱技巧满分为3分,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 仪表仪态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仪态稳重,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综合素质满分为1分,参赛选手的舞台表现力和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观众的总体印象
 
本次大赛为十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就是该选手最后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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