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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市教育局助学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梁 哲(校长)
副组长:李 浬(副校长) 林向翀(副校长) 王安贤(副校长)
成 员:黄伟强(总务处主任) 陈环平(学生处主任)
职责:负责中职国家助学资金的管理、审核、发放的监督工作。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浬(兼)
成 员:黄伟强 李卫华 黄飞
职责:李浬副校长为工作小组责任人,全面负责助学金总体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黄伟强同志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并督促助学金的资格审核、发放和上报资料;李卫华任副主任,负责核实相关班级受助人数及办理资金发放所需的相关手续工作;黄飞为专管员,负责受助学生信息的采集、审核、建档、上报,并及时总结助学金发放情况。
湛江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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