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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湛江市已于2017年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起,我市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合同,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即可。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哪些?

1.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校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3.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

1.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贷款上限足额申办贷款。

2.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毕业三年后开始偿还,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的8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本人将不用支付利息。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申请表。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系统内录入个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也可以在县(市、区)教育局打印贷款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学校预申请的学生,无需盖章,可直接申请助学贷款)

3.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

五、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生网上申请;

2.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3.县(市、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与承诺书》;

4.就读高校确认回执信息(学生是否到校报到);

5.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湛江市教育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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