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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对策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反腐倡廉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十八大报告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单独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身上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的发生。具体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思想腐败,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因此,要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从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完善监督机制,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其次,要加强社会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再次,加强舆论监督。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抨击一切违法行为,将这些违法行为暴露在社会大众面前。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没有规范的预防腐败方面的措施,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须会导致腐败的滋生和蔓延。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种监督制度,健全有效的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特别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加大违纪案件查办惩处力度和打击力度。 
  加大打击力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腐败份子起到威慑作用。认真查处每一件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一切违法行为,为了提高惩治效果,还应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反腐倡廉是事关党心民心,涉及党和国家生存死亡的大问题,党和政府必须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和完善惩防腐败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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