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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工作职责(2011年9月起执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学校出纳是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现金及票证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现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办理学校现金收付、银行票据结算的管理工作。
2、严把学校现金收付关,根据收费文件、政策按标准做好学杂费的统缴工作,掌握各种费用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对任意改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的支出,要坚决抵制。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所有收费一律开具正式据票,杜绝小金库。
3、教职工因公事办理借款或转账按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借款或转帐须经总务主任批准方可办理,未经校领导批准的借条不得入帐。及时催报教职工办理旅差费、预借款等结帐手续,旅差费和购物预借款的结算时间为 30天,招生预借款的结算时间为90天,如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办理结算需经校领导批准。否则,按规定在其个人工资中抵冲借款。
4、报销的票据必须有经办、验收或证明、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办理报销,经办人要按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出纳有权拒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和重写。遇有伪造票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5、审核收付款凭证、转帐凭证,填制各种付款凭证,负责办理经费领拨、支付款手续。各种转帐要凭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票据方能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申请批准后办理。
6、根据合法、规范的原始凭证,认真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和逐日登记。及时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对帐及相关报表登记工作,与会计做好的核对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库相符、帐帐相符,如发现“长短库”或未达帐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请领导研究决定。每月6日前须将上月的报销票据、银行对帐单据、库存现金额等资料核对无误后移交给会计,以确保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7、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不得用现金支付。严格执行银行现行结算制度,严格办理托收承付、汇款等结算业务。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加强银行支票管理,负责支票签发,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做好财物防盗工作,杜绝贪污挪用公款行为。认真管理库存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票据等,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应办理注销手续。不得随意存放现金及有价票据,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9、给调离本校人员办理手续时,必须查清各种预借款、暂付款和学杂费清缴,结清后方可签字。
10、服从领导,严格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虚心向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1、出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岗位应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2011年9月起执行)
学校会计是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会计业务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学校会计的管理工作。
2、严格做好原始票据的复核工作,坚持原则,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应拒绝办理,手续不完备的发票不得支付,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3、负责学校会计业务处理,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审核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做到科目准确、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报帐及时。准确地编制各项明细账簿和报表,做到帐目清晰、帐库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出纳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对帐及相关报表的核对工作,对业务内容认真分析,外送报表须经领导核准后才报送(学校留份备查)。月凭证须经总务主任复核后方可装订入册,每月十五日前编制出上月会计报表。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领导汇报。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学校债权、债务,做好应收款、暂付款等款项的清理结算工作。经常检查学校收支、经费支出情况,对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期末或年终与物资保管员或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6、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和查询工作,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未经学校领导签字同意,不得私自外借原件或复印相关会计资料。
7、协助出纳做好学杂费的收缴工作,督促出纳将现金送存银行与各项代收、代付款的收付款项工作,根据上级收费的文件、政策和学校管理的需要,建立收费管理系统和制订可行管理办法,及时做出学校用款计划和用款申请。与有关人员做好协作、核对工作,准确反映学生学杂费收缴、欠费等情况,及时催收欠费,与代缴银行做好发票打印,及时通知班主任交给学生。
8、按国家税法规定及时缴交全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收学校水电费等。按通知及时办理人员增减的核定,办理全校的社保养老关系、工资报盘等。
9、落实学校财务公示制度,每月20日前在校内公示各种代扣款、代缴个人所得税、中职助学金和月会计报表等资料。
10、严格票据使用制度,根据现行票据管理办法和学校实际情况,指导票据使用人员正确使用票据。做到认真核对,责任明确,及时缴销、购买票据,保证学校收缴费工作正常运转,做好票据存根的归档工作和核对工作。
11、给调离本校人员办理手续时,必须查清各种预借款、暂付款和学杂费清缴,结清后方可签字。
12、恪守纪律,服从领导,团结互助,文明服务,虚心向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3、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岗位应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学校物资保管员是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全校物资的保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仓库保管工作
1、认真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殉私情。 
2、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全天坐班,尽职尽责做好财产保管工作,以主人翁态度当好学校财产的管家。
3、物品摆放整齐,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虫。帐物相符,进出要有记录,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须经主管副校长或总务处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及时向总务处主任汇报物品的库存情况及需购物品情况。
4、严格实物进出手续。物资入库,凭发票验收,认真查验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并入账。严格规定发放物资,出库发布凭符合规定的出库单,做到帐物相符,防止出现错误。
5、对物资材料验收、保管和发放,建立收付帐,每月清理一次。对库存不足的物资,要及时报告请购,保证供应,不影响学校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登记、管理工作,每年与会计至少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6、学期初,登记,各科教室、办公室财产,学期结束时,与班主任、各专业教师负责人办理财产交接手续,验收财产数量及时发现损坏的,要求责任人赔偿。
7、每天巡视校园,检查财产使用后,及时回收散置物资、器材。学校安排大型活动后,要及时收回公用物资、器材。
8、学期结束时,按《财产保管制度》要求对库存物资及发放情况进行盘点。有差错而又无正当原因,赔偿损失。
9、关心学校管理工作,主动向总务处、学校领导提出搞好物资管理建议,对损坏公物的现象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兼职工作
1、负责校园环境绿化工作,适时对绿藜、花圃等进行护理式管理(包括修整、浇水、施肥和除虫等),主动向总务处、学校领导提出搞好校园环境绿化建议。
2、 及时向各处室提供饮用水。
3、负责周末学校计算机室开放售票工作。
三、服从领导,严格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 物资保管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岗位应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物资采购员职责
学校物资采购员是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物资的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努力掌握市场行情,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多报瞒报。
 2、熟悉并掌握现行政府采购法,购置固定资产按财政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凡是纳入市财政局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的物品,一律报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零星采购必须严格按学校现行采购规定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大宗物品或批量采购应实施分期分批采购,并有两人或以上同时进行采购。
3、学校所有采购实行计划采购,严格执行有学校领导批示的采购申请制度。购买时要“货比三家”, 采购物品应本着节约、质优的原则。办好入库验收工作,要及时将购物单、发票等齐交物资保管员或其他验收人员签字,原材料的采购必须经保管员进行质量验收后才能结帐。做到凭证齐备,及时结帐,帐物相符,不拖欠公款。如采购物品规格型号不符,质量低劣、价格偏高,数量过多,均由个人负责退换。
4、采购物品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发票物资,批量购买应附收款单位开列的明细清单。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保管好支票、现金,必要时协助出纳向银行存交现金。 
5、关心学校管理工作,主动向总务处、学校领导提出后勤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对损坏公物的现象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6、服从领导,严格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 物资保管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调离岗位,必须查清各种预借款、暂付款,按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员是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食堂管理员是学校委派参与食堂工作的管理人员,热爱食堂管理工作,热心为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具体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常深入食堂检查、监督指导,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指导与监督食堂承包人信守合同,合法经营,不搞超出范围的经营活动。协调好就餐人员与工作人员的关系,做到文明就餐,满意服务。
3、监督检查食堂食物卫生、食堂餐具和环境卫生以及食堂员工个人卫生,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措施。做到饭菜达到规定品种数量,质量好,大家满意。
4、坚持食堂伙食检查评比制度,促进食堂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由学生会生活部、各班生活委员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时召集会议(每月不少于检查一次),并负责向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 、定期组织食堂炊事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等学习,抓好食堂饮食、环境和职工宿舍等方面的卫生;提高工友人员的服务意识;处理好人际关系,充分调动工友的积极性、能动性和主人翁精神。
6、熟悉学校食堂工作,指导和监督食堂承包人搞好伙食调剂,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和学校膳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任务、季节和和学校的计划,及时调整食堂进行热食、热水等的供应,如节假日、补课学生的伙食安排。具有一定的营养学知识,保证食品合理加工、科学搭配,烹调方法合理,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高消化率。 
7、严把安全关,要求食堂操作过程的监管力度。严格按食品卫生规程操作加强食堂人监督食堂把好采购关、加工关,杜绝质量差、有毒、受污染食品供应给师生,杜绝食物事故的发生。 做好燃料、锅炉的使用管理,防止失火、触电事故,做好防鼠、防蝇、防盗等工作 。
8、要积极响应组织上级防疫部门、安全部门等部门的检查,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种任务。 9、关心学校管理工作,主动向总务处、学校领导提出后勤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对损坏公物的现象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10、服从领导,严格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为贯彻执行国家中职助学金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根据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特制定助学金工作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开展学校国家中职助学金资助的日常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文件,积极向各班班主任、学生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及文件精神。并拟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发放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做好全校困难学生资助的核定审批和发放工作,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摸底、统计,建立受助学生信息数据库,建立受助学生的动态档案工作。
三、熟悉国家的助学金制度,根据国家规定的享受助学金的范围和标准,组织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认真审查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学生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材料,初审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对初审有异议的学生资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完毕及时上报学校校领导审核结果及学生国家助学金的有关材料,并及时沟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发现问题,妥善处理。接待学生关于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四、维护好受助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对各类学生数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同学生管理部门核对学生人数,以便为有关资料或报表提供可靠的数据.对休学、退学、调转专业和受处分等原因调动、停发和扣发助学金的要及时登记。对毕业生和新生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保证按时停发和发放。
五、指导各班班主任审核学生申请资料细则及注意事项,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诚信教育报栏,开展诚信教育的各项活动。发放的助学金、免学费等,必须由核定的受助人、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名,保管好发放名册。向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发放汇总表,以便及时填制会计凭证。
七、做好市助学金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简报的报送,短信的回复,及时向经办银行办理提供受助学生开户转款的数据及档案材料。工作人员整理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档案,妥善保管备查。信息员整理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八、负责各类社会性质资助款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九、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的更新与维护,完成工作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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