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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南三区社会事务局,农垦教育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做好推荐遴选工作。为确保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择优遴选,限额推荐。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我市分配的名额,统筹管理人选推荐,注意兼顾人选所属学校的层次、类别和地域分布,总体把控年龄、学科、学段间的协调,注重推荐紧缺学科优秀教师和近期表现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和校长,适当向农村学校、分教点、薄弱学校倾斜,严控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80%。二是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的遴选条件多、要求高,各单位务必按照省规定的遴选范围和条件,逐项核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对比申报材料之间的差异和优劣,彻底摒弃人情观念,优中选优,遴选出最优条件人选。
二、增强紧迫感,及时完成审核推荐任务。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月5日至15日,同时,我市推荐申报材料须在2月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广泛宣传,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和遴选,择优推荐出具有代表性的培养对象。请各单位于2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数据上报市教育局,我局组织评审组进行初选,确定上报省的推荐人选。(联系人:何峰,李丽斯,电子邮箱:rsk3336260@163.com,联系电话:3336260、3330997)。
三、根据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4日前收齐第一、二批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协议书后送我局,以便集中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请各单位将《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候选人情况简表》(省通知附件4,纸质版,一份)及各申报人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9份)交人事科。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公共邮箱rsk3336260@126.com或QQ群中下载。
附件:1、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
项目第二批培养对象的通知
 
                          2015年2月28日
 
附件1:
 
湛江市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
第二批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合计 省级骨干  教师 省级骨干校长 备注
83 15
赤坎区 2 1
霞山区 3 1
坡头区 2 1
麻章区 2 1
开发区 2 1
南三岛滨海
旅游示范区 1 1
徐闻县 6 1
雷州市 17 1
遂溪县 9 1
廉江市 15 1
吴川市 10 1
市直中小学校 13 2 骨干教师名额分配:一中、二中各推荐2名,附中、市实、海中、海小、爱周、特殊学校、培才、港城、附中东方各1名。骨干校长分配:市直学校各1名
市直幼儿园 3 1 骨干教师、骨干园长名额分配:机关幼儿园、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各均1名。
农垦系统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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